《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》 记录在本百科全书中,来源如下。
概述
《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》是国际原子能机构 (IAEA) 1986 年签署的一项条约,各国同意向 IAEA 通报其在批准该条约的另一国发生核事故时可以提供的任何援助。该公约与《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》一起,是为了直接应对 1986 年 4 月切尔诺贝利灾难而通过的。该公约于1986年9月26日在原子能机构大会特别会议上缔结并签署;召开这次特别会议是因为五个月前发生的切尔诺贝利灾难。值得注意的是,苏联和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——对切尔诺贝利灾难负有责任的国家——都在会议上签署了该条约并很快批准了该条约。该公约由 68 个国家签署,并在第三次批准后于 1987 年 2 月 26 日生效。截至2016年,已有112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该公约,此外还有欧洲原子能共同体、粮食及农业组织、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气象组织。已签署该公约但尚未批准的国家有阿富汗、科特迪瓦、刚果民主共和国、罗马教廷、尼日尔、朝鲜、塞拉利昂、苏丹、叙利亚和津巴布韦。保加利亚、匈牙利、蒙古和波兰已批准该公约,但后来谴责该公约并退出该协议。
来源和重用
上面的描述性文本摘自英文百科全书文章《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》,根据知识共享署名-相同方式共享许可重复使用,并归属于本页的来源块。信息框中的数字来自维基数据并带有该项目自己的出处;在依赖它们之前,应对照引用的来源进行检查。
编者注
本记录是来源总结,而非原创研究。如果底层材料在某一点上没有提及,那么本文也没有提及。上次审核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