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人權
概述
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人權受到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憲法》的保護及約束,而其賦予人民自由、平等、法治、行動自由、宗教自由、言論自由、結社自由及就業自由等。阿聯酋普遍被認為是中東地區較自由的國家之一,特別是和鄰近的沙特阿拉伯以及伊朗相比。 儘管有憲法的規定,但根據美國國務院年度人權報告的資料顯示,阿聯酋基本上並沒有產生民主選舉的相關機構、公民沒有更換政府和組成政黨的權利。此外,政府會限制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,當地的傳播媒體也會進行「自我審查」來避免節目出現直接批評政府的言論。在當地的結社自由也是受到限制的。 國際人權和勞工權利等相關的公約阿聯酋大多還沒有簽署,包括《經濟、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、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及《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》等。 阿聯酋政府目前正在計畫成立「國家人權委員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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