芝加哥公约
概述
《芝加哥公约》,又称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》,是1944年通过的交通运输领域的国际公约,其建立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(ICAO)。公约规定了领空、民用航空器登记以及安全、安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则,并详细说明了签约国在航空旅行方面的权利。此外,公约还包含了涉及税收的条款。 该文件于1944年12月7日在芝加哥由52个签署国签署, 于1947年4月4 日正式生效,同一天国际民航组织(ICAO)正式成立。同年 10 月,国际民航组织成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(ECOSOC)的一个专门机构。此后,该公约先后于1959年、1963 年、1969年、1975年、1980 年、1997年、2000年和2006年进行了8次修订。 截至2019年3月,《芝加哥公约》共有 193 个缔约国,其中包括除列支敦士登以外的所有联合国成员国。库克群岛虽然不是联合国成员,但也是该公约的缔约国。通过瑞士的批准,该公约的效力也已扩大至覆盖列支敦士登。
来源与再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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